宁阳县城市管护服务中心****年城区道路提升改造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Y-GC-********-** 项目名称:宁阳县城市管护服务中心****年城区道路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控制价:*******.**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项目内容:宁阳县城市管护服务中心****年城区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对道路路面局部挖补,铺设沥青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地点:宁阳县城。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内容。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验评标准要求,确保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工 期:**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出具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行为记录名单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报名,(网)线上开评标,实行资格后审。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期限内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taggzyjy.com.cn)“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如未按照要求注册、网上投标备案的,其投标无效(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招标文件或备案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市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自行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售价:*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本次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公告媒体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监督单位: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阳县金阳大街 *** 号 监督电话:****-*******。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杜敏超 联系方式:****-*******。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宁阳县城市管护服务中心 地 址:宁阳县人民路中段南侧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安市精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宁阳县文庙街道盛和家园商务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敏超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