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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年重点河湖水质动态监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重点河湖水质动态监测
预算编号:****-********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包*-*******.**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年重点河湖水质动态监测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以购买第三方数据开展,对**处河道断面(其中浦东**个,奉贤*个,金山、崇明各*个,宝山、嘉定、松江各*个,闵行*个,普陀*个,普陀、宝山区界*个)进行水质实时监测,监测项目为溶解氧、氨氮*项,采用电极法监测。
监测频率*小时一次,全天候监测,数据总量不少于******组。合同履约期限:按招标方时间进度要求执行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环保节能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采购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号附*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嘉川路***号*号楼*楼和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嘉川路***号*号楼*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平台投标(响应)签收功能上线的重要通知》,各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后,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签收,并查看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未签收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投标(响应)未完成。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水文总站
地 址:上海市龙华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烨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号*号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佳鑫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