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天津12345热线服务质效评估提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D-0348)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信息
天津
2024-05-21
发布时间2024-05-21 招标类型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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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天津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天津*****热线服务质效评估提升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本项目为远程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供应商参加投标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和电子签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天津*****热线服务质效评估提升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D-****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天津*****热线服务质效评估提升服务,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个月。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元。

、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或****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 投标截止日前*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日至*******日,每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网址: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s://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招标文件。

*. 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电子签章办理办法: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s://tjgpc.zwfwb.tj.gov.cn)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内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窗口联系电话:***-********

*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及电子签章办理:参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s://tjgpc.zwfwb.tj.gov.cn--服务指南--供应商注册、领取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制章的流程。

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电话:***-****-******-********

电子签章办理联系电话:***-********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标前答疑会

七、网上应答时间

********:**********:**,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s://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进行应答并提交

网上应答帮助链接:https://tjgpc.zwfwb.tj.gov.cn/webInfo/getWebInfoListForwebInfoClass.do?fkWebInfoclassId=W***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方为有效投标。

(二)投标方式: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s://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开标时间及方式

(一)开标解密时间:********:***:**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

(二)开标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s://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完成开标解密。

(三)网上开标公示时间:********:****:**投标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s://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自行查看开标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二楼(邮编******

(三)联系人:郭晓刚、杨光、鲁志强

(四)网址:https://tjgpc.zwfwb.tj.gov.cn

(五)对外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六)咨询服务电话

*. 供应商注册咨询***-********

*. 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咨询:***-********

*. 采购文件咨询:***-********

*. 网上应答解密操作咨询:***-********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京路***号今晚传媒大厦新厦

(三)采购人联系人:张蓉蓉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质疑受理:

*. 联系部门:天津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

*.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京路***号今晚传媒大厦新厦

*. 联 系 人:张蓉蓉

*. 联系方式:***-********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按以下比例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

***以下

*%

***-***

*.*%

***-****

*.**%

****-****

*.**%

****-*****

*.*%

*****-******

*.**%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下取整,精确到元。例如中标金额为*******元,服务费=*******×*%+*******-*******×*.*%+*******-*******×*.**%=*****.*元,服务费缴纳*****元。其中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中标供应商应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缴费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及中标包号。

称: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明华支行

**** **** **** **** ****

银行联行号:************

纳税人识别号:**** **** MB*E *****C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

缴费及申请开票系统:https://pay.tjggzy.cn/

缴费及开票咨询电话:***-********

十五、《政采贷业务提示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和《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示函》

*******


政采贷业务提示函

【政策简介】政采贷业务,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有流程简便、放款迅速、免实物质押、贷款利率低等特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向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并享受商业银行优惠利率以及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等。

【贷款途径】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家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政采贷产品,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https://ccgp-tianjin.gov.cn/zcd/zcdList.jsp)公开了产品详情、产品特色、服务电话等信息,后续如有其它银行推出此类产品,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也将及时更新。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自行对比或咨询,并可以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中公示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链接或中征平台官方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

特别提示政采贷业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供应商自愿申请政采贷业务并自由选择商业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限制。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

【政策概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法定的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支持对象】以下对象可享受支持政策:*.在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支持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支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注意事项】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应当对声明函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内容如有不实,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等)中,应当明确本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如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应当明确具体优惠比例)或者优先采购等。

【政策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

*.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号)

*.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号)

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示函

近年来,我市财政部门查处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违法行为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占**%以上,严重扰乱了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损害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政府采购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政府采购供应商等当事人均应严格遵循。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有审慎的审查义务,对提交的全部材料(包括本单位制作形成的材料、第三方单位提供的材料、员工个人提供的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将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公示其失信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经梳理,供应商提供的虚假材料主要涉及业绩合同、发票、认证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社保缴费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健康证等。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中国建造师网、学信网官方查询渠道对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予以审查,对无法确认真实性的材料,不要作为投标、响应材料提交。

一旦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的以下陈述申辩意见一般不予采信:

*.虚假材料为员工个人或第三方单位提供,供应商并不知情;

*.虚假材料并非评审因素或属于多提供,而并不影响评审结果;

*.供应商并未中标,没有产生危害后果;

*.工作人员疏忽大意,错放相关材料;

*.已查验材料原件或通过非官方渠道扫码、在线查询等,尽到了审查义务。

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招标文件(TGPC-****-D-****).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