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崇明分中心人民路207号经办服务大厅维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信息
上海
2024-06-19
发布时间2024-06-19 招标类型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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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电话 代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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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 公告内容:
  • 项目概况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崇明分中心人民路***号经办服务大厅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崇明分中心人民路***号经办服务大厅维修项目

    预算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包*-*******.**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崇明分中心人民路***号经办服务大厅维修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则描述: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崇明分中心人民路***号经办服务大厅维修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约期限:***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若供应商未主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视为不适用以上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该项目负责人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为准(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查询记录、截图时间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日内),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响应文件递交时不得调整;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明确企业类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合同转让与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响应)方式,供应商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s://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号新鑫大厦*楼),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若上传的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存在差异,以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号新鑫大厦*楼。请响应人代表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持响应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s://www.zfcg.sh.gov.cn)进行登录、届时准时参与响应文件开启(签到、解密)与磋商。 为保证响应文件开启(签到、解密)与磋商程序顺利进行,建议各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前预留充足的时间进行设备调试及网络环境测试。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磋商、响应等相关活动在上海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 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响应单位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响应单位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名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云为、王煜臣、许瑞敏

    电 话:***-********


    潜在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