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交警八分局食堂食材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
四川
2024-06-18
发布时间2024-06-18 招标类型采购结果
招标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
招标联系电话 代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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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交警八分局食堂食材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兴鸿旺商贸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燃灯路**号市场内附**号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兴鸿旺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 餐饮服务 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交警八分局食堂食材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完成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完成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完成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完成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永庆(采购人代表)徐国良姜雪翁力张正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合理成本加利润原则,本项目定额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监督部门: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财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采购预算:***万元/年,服务期限共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中标单价下浮率:*%,服务期限共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范围: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交警八分局每日就餐人数约***人,每日*餐,本次项目配送内容为食堂所需所有食材,包含但不限于蔬菜类、肉类、粮油类、干杂调料类、奶类、禽蛋类、水产类、水果类、预包装食品等食材配送服务。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要求:*、蔬菜类:须干净、优质、新鲜、无感观异常。须符合GB****-****(如有最新标准时按最新标准执行)和安全标准;农药残留不得超标,不得含有国家全面禁止使用的农药成份。蔬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利用率达到**%。其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无公害的标准。蔬菜应当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豆芽或豆制品不得使用添加剂,农药残留不得超标,无感观异常等服务要求;*、服务标准:*、所有产品均需达到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和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相应规定。投标人提供的食材检验报告应涵盖该食材国家标准中食品安全、质量相对应各项检测指标等服务标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

地址:龙泉驿区龙都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煜安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东安街道桃都大道中段***号写字楼**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女士

电话:***-********

四川煜安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