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房山区精神卫生保健院食堂供货商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M***
项目名称:房山区精神卫生保健院食堂供货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 包括蔬菜类、米、面、油等。 | *** | * | 蔬菜须来源于无公害生产基地,提供农药残留等指标的检测报告且符合食药监局的农残检测标准等。 |
** | 包括鲜活水产、冷冻水产、禽肉类、猪肉类、牛羊肉类、蛋类、奶制品、调料副食品、水果类等。 | *** | *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二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投标人需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至 ****-**-** ,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北京时间)
地点: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小营村房山小营东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
*.批复文号:房财采购核[****] ***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依据工信部联企业【****】***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划分为批发业
意向公开时间:****年**月**日
投标保证金: 电汇、支票、汇票、转账支票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同时可接收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在投标截止之前需上传到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未按规定上传投标无效。
质疑方式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联系人:张惠茹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向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采购办进行投诉处理。
发布媒体:本次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未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精神卫生保健院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大街**号
联系方式:李泽芳,***-********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小营村房山小营东站
联系方式:张惠茹,***-********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惠茹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