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望远镇上河村人居环境整治****年以工代赈项目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审服(批)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万元,其余部分由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万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项目概况: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污水管网工程等。 (一)道路工程 对上河村*条破损路面进行拆除新建,其中乡村支路*条,长度***m,宽度*m,其中***m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做法为*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cm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cm厚级配砂砾底基层,**m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做法为**cm厚C**混凝土面层+**cm厚级配砂砾基层;农村巷道*条,长度****m,宽度*m和*m,均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做法为**cm厚C**混凝土面层+**cm厚级配砂砾基层。铺设人行道****.*m²,做法为*cm厚面包砖面层+*cm厚M**砂浆调平层+**cm厚混凝土基层,安装水泥混凝土路缘石***m;新建管涵*座,维修改造管涵*座,配套树框***个、护坡****m等。 (二)污水管网工程 新修DN***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m,De***聚乙烯双壁波纹管****m,De***HDPE高密度聚乙烯管***m,***m³钢筋混凝土化粪池*座,预制装配式混凝土检查井**座等。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永宁县望远镇上河村*队。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范围。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外地企业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月**日至 ****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 “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招标人: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
地 址:永宁县望远镇
联系人:周金川
电 话:***********
招标代理:宁夏万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南熏东路金茂巷**号
联 系 人:王飞彪
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