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海庄路改扩建工程补遗书(*) 致各投标人: 现按有关规定,对“东明县海庄路改扩建工程”招标文件进行以下补遗,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内容如下: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施工总承包费(下浮率):不低于*%; 勘察设计费:****.*万元(其中公路部分设计费:***万元;公路部分勘察费:***万元;跨铁路桥部分勘察设计费:***.*万元)。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修改如下: 原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第*项修改为: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报价文件中“(二) 投标函附录”修改为:
注:投标报价应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东明明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