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西吉县震湖乡村组道路建设提升**** 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已由西吉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西吉县震湖乡村组道路建设提升**** 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西审管(投资)发〔****〕***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吉县震湖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除利用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万元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资金解决招标人为西吉县震湖乡人民政府。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固原宏建工程招标事务所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建设地点:西吉县震湖乡;
*.*计划工期:**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施工共分为*个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如系统内电子招标文件的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招标公告内的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不一致时,请各投标单位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招标公告内的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为准。)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该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安排劳务报酬不得低于***万元,占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的比例不低于**%,在此基础上尽可能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拟吸纳务工人数:预计可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人,拟用工****工日。
拟发放劳务报酬情况:预计发放劳务报酬 ***.**万元, 占中央财政资金比重为**.**%.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 人:西吉县震湖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固原宏建工程招标事务所
地 址:西吉县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文化街**号
邮 编:****** 邮编:******
联 系 人: 代飚 联系人:陈晓蓉
电 话: *********** 电 话:***********
固原宏建工程招标事务所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