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灵武市智慧城市运营中心
项目名称 : 灵武市“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增补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调整建设内容,确保平台有效运行和系统功能完善。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鉴于本项目是在原有项目基础上填购增补的硬件设备及软件,且金额未超过原合同金额的**%,为了保证项目延续性和配套的一致性、兼容性。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数字宁夏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福州南街***号农垦大厦B座*、*层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罗丽丽
联系地址:灵武市政务大厅四楼东侧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系人: 闫永贵
联系地址:灵武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波
联系地址:灵武市水木灵州五期尚品苑商业街*-*-**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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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论证意见表.pdf |
代理机构: 宁夏博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