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韶山路(渭河路-淇河路)道路新建工程已由召发改【****】**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漯河市召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韶山路(渭河路-淇河路)道路新建工程
*.*项目地点:漯河市召陵区韶山路(渭河路-淇河路)段
*.*工程概况:本工程北起渭河路北侧(K*+***),南至淇河路北侧(K*+***.*),全长***.*米;相交渭河路为现状道路。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基础设计资料,韶山路断面采用“单幅路”形式:**m(红线)=*.*m(路侧绿带)+*.*m(人行道)+**m(车行道)+*.*m(路侧绿带)+*.*m(人行道)。本工程包含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照明工程等。投资额约***万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个标段,一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施工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二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监理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的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施工工期:***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限:从实际开工日期到竣工日期及保修阶段的监理任务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投标人应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后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以上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需显示查询时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办理公共资源CA数字证书,并在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dsj.luohe.gov.cn)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具体操作参见: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平台登录—主体库中的操作手册。
*.* 完成企业库注册后,请于 ****-**-** **:**:**(北京时间、下同)至****-**-** **:**:**,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完成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漯河市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s://ggzy.dsj.luohe.gov.cn)“下载中心”建设工程栏下载。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并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 根据本章第*.*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时至项目开标时间,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不见面*.*系统(https://ggzy.dsj.luohe.gov.cn/bidweb/)选择登陆身份进行登录签到或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ggzy.dsj.luohe.gov.cn/gcjs) 点击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登陆后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未完成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过程。
*.*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并将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录入并交互发布于《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漯河市召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漯河市召陵区富兴路与颖河路交叉口东南***米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鑫东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北三环**号*号楼
联 系 人:薛林可 李新草 尹中娟
联系电话:*********** *********** ***********
监督单位:漯河市召陵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