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丹寨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已由丹寨县发改局以丹寨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丹寨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丹发改城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丹寨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元 百分比***.*非政府投资:*元 百分比*。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建设地点:丹寨县城区 。 | |||||||||||||||
*.* 建设规模:*.新建雨水管管径DN***-DN****(mm),排水涵尺寸*.*×*.*(m),新建雨水管渠总长度共计**km;*.对城区已建排水管渠进行改造、清淤,现状管渠断面为*.*×*.*~*.*×*.*(m),共计**km。*.新建检修井***座,雨水口****个。 | |||||||||||||||
*.* 合同估算价:******.**元。 | |||||||||||||||
*.* 计划工期:***天 。 | |||||||||||||||
*.* 标段划分:丹寨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 |||||||||||||||
*.*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相关服务监理,以及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其他服务。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栋裙楼*层大厅,电话:****-*******。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丹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贵丹寨县行政中心大楼四楼,电话:****-*******。 (*)本次招标的异议联系人:吴才健,电话:****-*******。 (*)项目总投资:********.**元。 (*)网上公告模板无法修改,具体内容以下载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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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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