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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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瑞祥路一段***号*楼、***号*楼、***号*楼*-*号、***号*楼*-*号 | ***,***.**元 |
合同包*:
服务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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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残疾人服务 | 沐川县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费采购项目 | *、意外伤害伤残: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保险人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标准编号为JR/TO***-****)规定,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级***项)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最高给付以合同约定的金额为准,无限定赔付次数。 *、意外伤害身故: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扣除本保险年度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医疗机构或保险人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的住院日定额给付金额乘以实际住院日数给付保险金,每次最多**日,全年最高***日。 *、意外伤害医疗: 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医疗机构或保险人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所支出的费用,在扣除已从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的部分(不含重点救助对象的政府救助部分)以及合同约定的免赔部分后,在意外医疗保险金额范围内按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的**%给付。 | (*)、保险理赔及时性要求:保险公司处理理赔时,需被保险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要一次性告知;被保险人资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尽快予以批准。如果情况比较复杂,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应在**天内达成结论,并告知批准的结果。 (*)、信息保密义务: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或采购人向其提供的所有非公开信息和数据,除非获得采购人的事先书面同意,否则成交供应商获得的该保密信息只能用于本项目所需之用途。如法律规定或有关监管机构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对保密信息做出披露时,成交供应商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并仅在法律或监管机构要求的范围内提供信息。因成交供应商私自泄露相关资料、信息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一力承担。 (*)、成交人整个服务过程接受采购人统一管理和监督,若采购人发现并指出问题,供应商应当及时整改到位。 | *年 | 按照相关行业标准 | ***,***.** |
谢菱(采购人代表)、向元斌、曾芳、杨加莉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项目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
名称:沐川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沐川县沐溪镇中桥街黄桷巷**号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九载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青衣路**号新业中心写字楼**楼*-*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女士
电话:***********
四川九载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