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重点区域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二次招标 - 监理标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乐陵市重点区域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二次招标已经 乐陵市水利局以“ 乐水字〔****〕***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乐陵市河道与水库管理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监理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乐陵市重点区域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新中心城区涝洼治理、朱集涝洼区治理、铁营-花园涝洼区治理、循环经济示范园涝洼区治理,包括河道治理、排涝泵站、坑塘治理蓄滞圩区、防汛路、改建阻水危桥等工程 本次招标共分为*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 *个标段。 监理标: 监理*标 标段内容: 对乐陵市重点区域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朱集涝洼区、循环经济示范园涝洼区、铁营-花园涝洼区治理工程的施工及保修阶段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资格审查项: *.资质证书.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 *.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总监理工程师的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保函. **.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保函. *.规模 中型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投标人资格要求 *.*监理*标投标人须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及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企业应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及时办理电子签章。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或说明 *.*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本项目为电子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 **:**:**~****-**-** **:**:**(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或其他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售价:潜在投标人务必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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