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创业孵化园项目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兴山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海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一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新建创业孵化园,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集创业孵化与扶持、项目推介与展示、创业培训与政策咨询、综合便民服务等功能于一体。配套新建停车场****平方米,道路****米,供排水官网****米,完善强弱电系统级智慧管理平台等基础设施。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以财政评审审定金额(招标控制价)为基数,设计收费取费标准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年修订本)计取,在此基础上进行折扣率报价,折扣率必须<**%。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对新建创业孵化园一期进行装饰装修设计,并按招标人要求出具规划布局、实施方案、施工图详细设计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等。
*、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提交设计成果。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设计深度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须上传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须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信誉要求:*.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现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等政策。(投标人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不提供或与招标文件格式不符,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具体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工程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号)三楼开标厅进行,本项目开标会投标人代表不需到开标现场,通过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时间:****年**月**日**时**分-**时**分止。解密时间**分钟,投标人非因“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微信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免费申领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操作手册》)。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九、合同签订
自****年*月*日起,招标人(采购人)和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必须通过交易平台(https://***.***.***.***:****/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fTPBidder%*f)网上办理合同签订及合同变更签订事宜,不得在线下另行订立与网签合同不一致的协议。(具体操作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宜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合同履约填报操作手册》)
十、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年**月**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龙珠广场
联系人:谭杰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海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发展大道 *** 号 C**
联系人:彭菲
电 话:***********
十三、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招标人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兴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