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E**************DL****** | |||||||||||||||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福泉市****年度龙昌镇龙井村民族村寨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已由 福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以 福民宗复〔****〕* 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福泉市龙昌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比例:***.*%,非政府投资比例:*.*%。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建设地点: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龙井村大寨、黑龙门组 。 | |||||||||||||||
*.* 建设规模:*.建设产业道路长*.**公里;*.民族团结食堂改造*处(含厨房设施设备);*.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套;*.新建晒谷坝****㎡及基础配套设施;*.完善水上休闲娱乐设施设备配置及健康步道*公里、安全护栏*.*公里;*.完善配套农文旅基础设施荷花池*****㎡,养殖荷花鱼*****条;*.农房民宿建设*户;*.村容村貌环境综合整治。 。 | |||||||||||||||
*.* 合同估算价:*******元。 | |||||||||||||||
*.* 计划工期:** 天。 | |||||||||||||||
*.* 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无需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零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https://**.***.***.**:****/TPBidder/memberLogi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本项目不接受不见面开标。 | |||||||||||||||
*.*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 | |||||||||||||||
*.其他 | |||||||||||||||
无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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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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