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餐饮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 食堂餐饮服务 *******.**元 上海锦江国际食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号*号楼*楼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食堂餐饮服务 食堂餐饮服务 为奉贤法院院部食堂和奉城法庭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其中奉贤法院院部食堂为工作日一日三餐,选用自助选菜模式、另设面点窗口。奉城法庭食堂为午餐。(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为奉贤法院院部食堂和奉城法庭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其中奉贤法院院部食堂为工作日一日三餐,选用自助选菜模式、另设面点窗口。奉城法庭食堂为午餐。(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三年(本次招标为一招三年的首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对中标人承诺的当年的服务质量、工作报告等做考评,根据上年度服务考评情况来确定下年度合同的签订,后二年经费待财政预算批复后实施)。 按照国家、行业等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永光,裔蓉,楼青,张赟彬,吉晓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按中标金额(三年总价)***万以内部分 *.*%,***万-***万部分*.*%,***-****万部分*.**%差额累进后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专家推荐理由:上海锦江国际食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招标文件响应度较高,服务方案较完整,针对性较强,人员配置较优,资格证书较齐全,应急预案较具体,可操作性较强,业绩较好,综合实力较强。经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独立打分,上海锦江国际食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得分**.*分排名第一。故推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地 址:解放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弄**号(中世办公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思骏、陈奕远
电 话:***-********、********
附件信息:
***.*K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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