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盛锦益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 四川省新津区五津街道兴园*路***号 | 下浮:**.**% |
合同包*(合同包一):
货物类(成都盛锦益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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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 | 普兴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 | 成都盛锦益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 所有食品原材料应符合国家食药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 *(批) | ***,***.** | ***,***.** |
余建彬、唐宏、武敏、吴志平、阮虹(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进行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采购计划文号:********************[****]*****。
*.监督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和金融工作局。联系电话:***-********。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镇武阳西路***号。
*.供应商信用融资:①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②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成财采〔****〕**号”、“成财采发〔****〕**号”)。
名称: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普兴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普兴街道新中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祺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兴园*路*号*层*号(金控金融中心)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邬女士
电话:***-********
四川祺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