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隆德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就葫芦河流域庄浪河源头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营造林工程)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评审工作已于****年**月**日结束,并于****年**月**日至**月**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中标单位:宁夏恒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捌佰贰拾肆万贰仟叁佰玖拾柒元叁角整(¥*******.**元)工 期:***日历天
质 量:合格
项目经理:沈慧生(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宁****************)
二、评委名单:周燕华、郭小霞、王建国、万庆龙、焦卫忠、郭薇、钟瑾、王霞、
何晓琴、
三、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发布媒介: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德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隆德县
联 系 人:薛新乐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金钻名座财富中心**层
联 系 人:杨世敏
电 话:***********
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 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天以外的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