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受海口市秀英区农业农村局委托,我司对海口市秀英区****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组织公开招标,于****年**月**日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招标公告的部分内容进行澄清,澄清内容如下:
*、原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系描述错误,更正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请各投标人以此为准。
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