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河遗址边坡防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TQT****G***************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河遗址边坡防护工程项目已由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以《关于洪河遗址边坡防护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文旅发〔****〕**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 齐齐哈尔成信全过程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边坡加固****.*米,冲沟治理*条,植被绿化****平方米。
*.*项目名称:洪河遗址边坡防护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甲方规定时间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元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行政处罚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结果为准;
*.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范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之前);
*. ****年*月*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注:上述*至*项,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期间自行查询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查询时间。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全国性文物保护行业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其他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未登记或逾期登记以及与前述网站登记不一致的,视为投标无效。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在线下载。
*. 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投标监督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文物保护中心
电话:***********
*.联系方式
*.* 招标人: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地 址: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和平路***号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齐齐哈尔成信全过程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浏园小区安居**号续建楼*单元*层*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cxqgc****@***.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