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服务
招标信息
黑龙江
2024-03-01
发布时间2024-03-01 招标类型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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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绥滨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鹤岗市市农业农村局以鹤农函〔****〕**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绥滨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昌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绥滨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绥滨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项目区分北山乡、忠仁镇、绥东镇三个片区。北山乡片区为迎春村、战斗村、友谊村、古城村、莲花村*个村;忠仁镇片区为中兴村、建边村、康乐村、长发村、高力村、福太村、永和村、兴隆村*个村;绥东镇片区为大林村、东方村*个村。
*.*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
*.*招标范围:按照国家、省市规定,对绥滨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初验服务。
*.*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招标控制价:初步设计(包含补充设计)批复初验费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注册备案,备案专业须包含“市政工程和农业(水利)”,提供平台备案的查询截图(https://www.tzxm.gov.cn/)。
*.*拟派初验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包括分级前办理的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并提供近连续*个月(****年**月-****年**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参与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退休人员或依法提前退休的,则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人员的退休证明(如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等)及企业对其聘请的聘书。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潜在投标人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行贿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年** 月 ** 日 ** 时 ** 分至 **** 年 ** 月 **日 ** 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操作手册。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
*.*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勘察现场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联系方式
招投标监管部门:绥滨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耿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人:绥滨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联系人:毕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昌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