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砚山县第三高级中学食堂及附属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
云南
2024-02-27
发布时间2024-02-27 招标类型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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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砚山县第三高级中学食堂及附属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砚山县第三高级中学食堂及附属工程项目(二次)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新建砚山县第三高级中学食堂****.**㎡,建筑占地****.*㎡。附属工程包含室外给排水、电隔油池、场地恢复等。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砚山县教育体育局 经办人: 程于飞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文山祥霖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朱苠珲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
标段名称: 砚山县第三高级中学食堂及附属工程项目(二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开标地点: (砚山县)开标一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新建砚山县第三高级中学食堂****.**㎡,建筑占地****.*㎡。附属工程包含室外给排水、电隔油池、场地恢复等。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建筑工程
项目负责人资格:
业绩要求:
其他: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 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年至今任意*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企业无需提供);拟派的项目经理一经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在开标及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允许更换。 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年至今任意*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企业无需提供); 财务要求:****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其他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补充要求: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提供****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公司财务报表)。*.其他人员要求:拟派人员配备满足“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T-**-****)的要求。*.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②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投标人虚假应标的,取消中标资格)。③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投标人虚假应标的,取消中标资格)。④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可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 ”等相关记录信息。 ⑤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号)。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 *.机械要求:拟投入工程机械设备须满足施工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砚山县第三高级中学食堂及附属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pdf****-**-** **:**:**
*砚山县第三高级中学食堂及附属工程项目(二次)-招标文件(终稿)****.*.**.pdf****-**-** **:**:**
温馨提示:
  1.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