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赵洲港汇水区建设项目分区五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年**月**日**:**)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现对本项目投标人答疑进行回复,具体如下:
*、投标函附录中的“质量标准、保修要求”是不是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答:质量标准和保修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投标函附录中的“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预付款额度”,是不是可以填写“按合同约定执行”?
答:可以。
*、P***页,*.*.**(*)负责协调规划、市政、供电、消防、交通、通讯、人防、水利、水务等有关部门的外部工作;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渣土证、掘路许可证、安监报建、停水、停电、封闭或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路证、管线监护等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申请审批手续;负责办理小区自来水、正式供电、燃气、三网融合等市政接入申报、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意见:本项目工程建安施工费中未包含上述相关费用应如何计取,且本项目施工范围中无自来水、供电、燃气、三网融合等工程,建议删除。
答: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是住建部的标准格式合同,该项目清单中考虑了综合管线保护费,施工中如涉及必须要迁改的管线,由发包单位另行委托实施。
*、P***页,*.*.*发包人有权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对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核,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意见:本项目工程建安施工费中未包含预算审核费用,建议应从工程其它费用中由发包人负责承担。
答:该项目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深化施工图通过施工审查合格后,承包单位需编制施工图预算,并报送发包单位审核,如承包单位对审核成果不认可或存在歧义,遴选委托咨询单位审核的,其审核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
*、P***页,**.*.*.*(*)当上述方式都不适应且未明确时:按湘建价[****]**号文关于印发《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及《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的通知、湘建价[****]***号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园林绿化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房屋建筑与装饰装修工程量计价规范》GB*****-****,《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关于调整补充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湘建价〔****〕***号),《关于取消建筑行业劳保基金与增加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价〔****〕***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价[****]***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长住建发【****】***号《关于建设工程扬尘防治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规定的通知》,****年《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及相关补充解释说明执行。 意见:本条款中约定的人工工资单价、工程计价办法、工程消耗量标准等相关文件均已失效,建议按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最新文件执行。
答:修改为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园林绿化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房屋建筑与装饰装修工程量计价规范》GB*****-****,《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价[****]**号文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年《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消耗量标准》及其附录;****年《湖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年《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年《湖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标准》、****年《湖南省市政排水工程消耗量标准》、****年《湖南省房屋改造加固及维修工程消耗量标准》、****年《湖南省城市照明设施维护工程消耗量标准》及相关解释说明;湘建价[****]***号文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年度第一期)的通知;长住建发[****]***号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运输和建设工程扬尘防治计价规定的通知》;湘建价 [****]**号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价格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P***页,**.*.*涉及钢材、水泥、砂石、混凝土等主材价格,正负*%以内风险包干,超出部分按政策调整。 意见: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价[****]***号《湖南省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编制与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要求,建议增加可调差材料种类为:钢材、混凝土、沥青、沥青混凝土、砂、碎石、水泥稳定碎石、级配碎(砂砾)石、电线电缆、管材等,除以上材料外,如单项材料总价占该单位工程所有材料合价的*%(含*%)以上,该单项材料应视为可以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
答:参照湘江新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