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州区三江片区城市智慧停车项目招标代理招标公告
现决定对信州区三江片区城市智慧停车项目的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招标,采用随机摇号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信州区三江片区城市智慧停车项目。
*、建设规模:该项目需对三江片区范围内已有约****个停车位进行升级改造,加装智能收费系统,项目投资额约****万元。
*、服务内容:完成信州区三江片区城市智慧停车项目相关招标代理等服务,并提供相关招标归档资料。
二、投标报名条件及递交的材料
*、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招标代理服务的企业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代理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需递交检验的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单位介绍信和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报名及出席开标会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
(*)为保证项目实施的延续性和流畅性,投标单位出席开标大会以及中标后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且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年以上(含*年)从事招标代理工作经验,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及*年以上(含*年)在其单位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承诺函(格式自拟)。另请各报名申请人在开标前下载并注册好“江西人社”APP,以便开标现场查验社保,外省报名申请人下载各自省份的人社类官方APP,无法现场查询的无效。(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必须为原退休单位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业绩材料:投标人在开标前**个月内完成过投资额****万元以上的采购类项目(达到**%即可)招标代理服务业绩。本业绩由投标单位提供*种以上(含*种)能证明招标代理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即:合同、中标通知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的,提供投标前*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或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等);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②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社保缴费专用收据或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挂靠企业。(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中标履约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注: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备查并提供一份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三、项目报价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饶信投字[****]**号文进行取费(计算基数*** 万元以下,费率*.*%;***-*** 万元,费率*.**%;***-**** 万元,费率*.**%;****-**** 万元,费率*.**%,最终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含专家论证评审等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四、开标时间
招标人定于****年*月**日**时**分,在上饶市信州区信投集团大厦(名仕康城对面、区人民法院北侧)**楼招标室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所有参加的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持上述证件原件及材料出席本次招标会。本次招标采取随机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人。
五、随机抽取流程
*、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签到报名。
*、开标会开始,招标人主持召开开标会,宣布开标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按投标人签到顺序编号,投标人签到序号即为本次开标会序号。当投标人超过**家时,采用摇号机随机抽取**个备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超过**个的,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备选投标人),不排序。未入围**个备选投标人的退场。招标人从备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个投标人,不排序,剩余的备选投标人作为候补投标人。当投标人在**家以内时,招标人从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个投标人(如备选投标人不足**个的,则全部入选),不排序。剩余的备选投标人作为候补投标人。
*、查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响应招标公告要求的为有效投标人,未响应的,其投标无效。出现无效投标人的,招标人在候补投标人中再随机抽取并补足**个。
*、有效的投标人少于*个时,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招标。
*、招标人在有效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中标人,第一次随机抽取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招标人当场宣布中标人。
*、招标人宣布开标会结束。
六、其他要求
*、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进行调查,若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投标人中标后未履行合同约定行为的,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招标人:上饶市信州区信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件*:
中标履行承诺书
致:上饶市信州区信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如果我公司中标,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诚实守信,自觉维护贵公司的权益。
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守信的原则,严守职业道德规范,保守机密。
三、我公司自觉遵守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自觉遵守上饶市关于招投标工作的相关制度,自觉接受贵公司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圆满完成招标代理工作,确保质量,提供满意的服务。
四、我公司所提供投标文件中的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且我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均为本公司的正式员工,提供的证件或资料真实有效,不存在挂靠情况。
五、作为招标代理,我公司承诺无论项目工程金额多少,保证承接业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相关业务,并自觉遵守价格约定,不追加代理费用和乱收费用。
六、涉及到需审查和备案的标段,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办办理审查和备案手续。
七、我单位若有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愿接受相关处理。
公司名称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上饶市信州区信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按招标公告要求,我方承诺按照如下价格完成信州区三江片区城市智慧停车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投标报价 |
信州区三江片区城市智慧停车项目 | 完成信州区三江片区城市智慧停车项目相关招标代理等服务,并提供相关招标归档资料。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饶信投字[****]**号文进行取费(计算基数*** 万元以下,费率*.*%;***-*** 万元,费率*.**%;***-**** 万元,费率*.**%;****-**** 万元,费率*.**%,最终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含专家论证评审等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