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储备土地巡查管理工作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信息
上海
2024-02-18
发布时间2024-02-18 招标类型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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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 公告内容:
  • 项目概况

    ****年度储备土地巡查管理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度储备土地巡查管理工作

    预算编号:****-W********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包*-*******.**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年度储备土地巡查管理工作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则描述: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储备土地后续管理办法》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 ****年度储备土地后续管理实施方案》,为加强储备土地管理,规范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切实防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储备土地临时利用期间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行为合法合规,实现储备土地安全、完整、可控。现需聘请专业单位负责储备土地巡查管理。为了保障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启动该项工作。据此,中心拟启动储备土地巡查管理工作。(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概况及服务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相应的履约能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合同转让与分包。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曾承租过临港地区储备土地或参与临港地区储备土地后续管理,在出租人或委托人要求归还时拒不履行交还土地义务,或以其它理由故意拖延、阻挠、影响临港地区建设项目施工进展的;(供应商提供没有此情形的承诺函)
    (*)曾经在受托管理或承租的临港地区储备土地上发生过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经营、违法排污、违法居住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供应商提供没有此情形的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及响应方式,供应商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s://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西二路***号***室),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若上传的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存在差异,以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西二路***号***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 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响应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响应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供应商应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并及时查看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响应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无法在磋商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响应未完成。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临港新片区规划土地事务中心(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临港分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申港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东华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西二路***号***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静怡

    电 话:***********


    潜在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