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高碑店市首衡周边管网灾后重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
河北
2024-02-04
发布时间2024-02-04 招标类型招标信息
招标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
招标联系电话 代理联系电话
下方*和略处内容仅对钢构宝会员用户开放,【立即查看】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项目详情

高碑店市首衡周边管网灾后重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首衡周边管网灾后重建工程监理已由 高碑店市行政审批局高行审招标核【****】*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高碑店市开元城市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高碑店市城区北部。*.*.*建设规模:管网总长度*****米;建设内容包括给水管网****米、雨水管网****米、污水管网****米及其附属设施等。*.*.*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标段划分:一个标段。*.*.*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满结束。*.*.*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 项目估算价:******元。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监理大纲”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监理大纲”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此部分内容进行评审。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连续*个月(含*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说明:接收异议联系方式:高碑店市开元城市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刘树林****-*******、河北合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马红涛****-*******)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高碑店市开元城市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合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兴华南路东侧地址:保定市恒源西路***号*S双创社区创客空间****号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刘树林

联系人:马红涛
电话:

****-*******

电话:****-*******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网址:

/

网址:/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账号:

/

账号:/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