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石河绥中县永安堡乡段治理工程已在葫芦岛市水利局管理部门备案,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绥中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项目施工单位。 *. 招标范围:石河绥中县永安堡乡段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 石河绥中县永安堡乡段治理工程施工二标段 *.投资金额:****.**万元 *.计划工期:****年*月*日-****年**月**日,***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分至**时,下午**时**分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网址https://www.hldggzyjyzx.com.cn/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备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 *.*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万元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文件递交至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中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和平街东段*号 联 系 人:刘志宏 电 话:****-******* 代理机构:辽宁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滨海开发小区**号楼B 联 系 人:牛刚 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