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沂城街道路域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沂水县沂城街道路域环境整治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沂水县沂城街道路域环境整治工程 *.*项目建设地点:沂水县。 *.*合同估算价:****.**万元人民币。 *.*工程规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工程规模类似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名。 *.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时**分至**时**分,过时不予受理。 *.*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投标信息填写并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下载完成后告知代理机构进行确认,确认时须提供: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发送至***********@***.com。注: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变更、澄清、答疑)文件的责任自负。 *、投标文件的上传及开标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开评标系统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沂水县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沂水县沂水镇长安中路**号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润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沂水县长安南路与天目山路交汇处 联系人:周经理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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