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红河州弥勒市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二期)建设项目(三标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
云南
2024-01-29
发布时间2024-01-29 招标类型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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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红河州弥勒市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二期)建设项目(三标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红河州弥勒市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二期)建设项目(三标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对拖白路、王炽路、吉山路、红烟路、中山路、南外环路、二环南路延长线、双桥路等片区新建完善和改建优化雨水系统及入地管道**.*公里,烧酒塘社区、铺田村、温泉村、弥阳镇等老旧小区断接错接、排水管道改造**.*公里。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办人: 赵东龙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经办人: 曹丽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
标段名称: 红河州弥勒市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二期)建设项目(三标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开标地点: 州本级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的全部建设工程,包含地质勘察任务(含初勘、详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及施工总承包;(*)质量、造价、安全、工期、资料归档、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管理工作;(*)所有工程验收报建、办证等工作。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勘察、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三家,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资质要求: 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 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 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该职位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业绩要求: 企业勘察业绩要求:****年*月至今承担过*个以上(含*个)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勘察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新成立公司*年内无业绩的,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企业设计业绩要求:****年*月至今承担过*个以上(含*个)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新成立公司*年内无业绩的,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企业施工业绩要求:****年*月至今承担过*个以上(含*个)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新成立公司*年内无业绩的,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招标公告.pdf****-**-** **:**:**
温馨提示:
  1.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