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E**************LK****** | |||||||||||||||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瓮安县瓮安河花江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已由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以 黔南水建〔****〕**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瓮安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比例:***.*%,非政府投资比例:*.*%。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建设地点:瓮安县平定营镇 。 | |||||||||||||||
*.* 建设规模:河道综合治理长度 *.*km,堤防建设长度 *.**km 。 | |||||||||||||||
*.* 合同估算价:********.**元。 | |||||||||||||||
*.* 计划工期:*** 天。 | |||||||||||||||
*.*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零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https://**.***.***.**:****/TPBidder/memberLogi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本项目接受不见面开标。 | |||||||||||||||
*.*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 |||||||||||||||
*.其他 | |||||||||||||||
*.*首次进入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库入库注册和数字证书CA证,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 *.*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否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澄清、修改文件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不另行通知。投标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及时下载相关澄清、补遗、修改,依据最新发布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后中标候选人公示或流标(终止招标)公示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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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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