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内容:
-
项目概况
法官培训中心食堂餐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法官培训中心食堂餐饮服务
预算编号:****-********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包*-*******.**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法官培训中心食堂餐饮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年对上海市法官培训中心工作人员提供日常性工作日早餐、午餐、晚餐的用餐服务,另还需提供遇突发事、紧急事,如重大节假日、会务接待、防汛任务时,服务对象需加班用餐等用餐服务。投标人自负运营过程中涉及的法律责任。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个月。本项目一次采购三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为首年服务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襄阳南路***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号楼*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纸质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地 址:肇嘉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浦东新区唐陆路***弄金领之都B区**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雨恬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