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邵阳市幸福医养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含施工图设计、工程监理、施工招标代理)招标项目,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公告作如下澄清修改:
*、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中“*)项目负责人可以由独立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并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修改为:*)项目负责人可以由独立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并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招标文件中涉及该内容的作同步修改。
*、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中“拟任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监理负责人或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以由独立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修改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监理负责人或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以由独立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招标文件中涉及该内容的作同步修改。
*、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其他要求”中“*)参与投标的单位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且须提供近半年(****年*月-**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个月的社保证明。”修改为:*)参与投标的单位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且须提供近半年(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个月的社保证明,招标文件中涉及该内容的作同步修改。
*、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师是指注册招标师证书,注册单位应与相应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延期至****年*月*日**:**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请遵照执行!
招标人:邵阳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