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人民医院门急诊、医技综合大楼建设项目施工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潜在投标人的提问经过汇总归类,现回复如下:
问题一:地下室建筑工程-第*-*项清单(加气混凝土砌块)数量都为*,请问是否正确?
答复如下:地下室建筑工程-加气混凝土砌块为备用清单。
问题二:火灾报警工程中的其他材料费为暂估材料价,因为每项定额都会有其他材料费,且套取的定额也会存在差异,所以请问该项暂估价的数量可以不和招标清单保持一致吗?
答复如下:按招标清单数量执行。
问题三:招标文件的“投标信息表”中“其中暂估价(万元)”,该处暂估价的金额是否为“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三者的合计金额?请予以明确。
答复如下:该处暂估价的金额为“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的合计金额。
问题四:根据招标文件软件版生成的投标文件软件版中,投标函及封面其他部分自动生成的项目名称为:宁远县人民医院门急诊、医技综合大楼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和招标文件不一致。请问是否有影响?
答复如下:请投标人自行修改为“宁远县人民医院门急诊、医技综合大楼建设项目施工”,无影响。
问题五:关于“投标函附录*.逾期竣工违约金”,招标文件中仅专用合同条款*.*.*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有约定:“中途停建或缓建,延误工期超过施工进度计划*天的,从第*天开始,每超过一天按合同金额千分之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请问是否以“按合同金额千分之一”为准,还是可以填写: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答复如下:填写“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注:招标文件包含了专用合同内容。)
问题六:关于“投标函附录*.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招标文件中没有约定,请问是否可以填写按合同约定执行?
答复如下:填写“按合同约定执行”。
问题七: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合同协议书:“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两处不一致,请问,质量标准以哪一个为准?
答复如下:质量标准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问题八:在新点系统中:“十一、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业绩及信用)自评表”这一项无标书签章,不能盖电子章。请问,如何解决?
答复如下:“十一、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业绩及信用)自评表”无需签章。
问题九:能否提供E**.建设项目控制价汇总表
答复如下: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分
三、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敬请所有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位潜在投标人谅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
招 标 人:宁远县人民医院;
地 址:宁远县人民医院重华北路一号;
联 系 人:欧阳女士;
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号金典商务中心**楼;
联 系 人:何凯(项目负责人)、曹丽、侯议淋、戴芳丽;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