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建设路南延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阳县建设路南延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交易中心进场编号:NY-GC-********-***** *.* 项目名称:宁阳县建设路南延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 建设地点:北起华阳大街,南至规划南绕城 *.* 建设规模:全长 ****米,道路红线**米,断面形式为*米人行道+*米非机动车道+*.*米绿化隔离带+**米机动车道+*.*米绿化隔离带+*米非机动车道+*米人行道,两侧绿化带宽度**至**米。 *.*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全部勘察、设计内容。 *.* 招标范围:主要为宁阳县建设路南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范标准。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与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勘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 *.*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宁阳县金阳大街 联 系 人:谢主任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温泉路与环山路交叉口东***米老营房院内 项目经理:范承翠 电 话:****-******* 电子邮件:taiantongli@***.com *.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单位)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单位)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监督部门:宁阳县工程建设指导服务中心造价科,联系方式:****-*******。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承翠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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