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南陵县智能物流装备制造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招标人: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招标内容
*.项目内容:南陵县智能物流装备制造园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及招商运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主体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建设地点:东至洪湖水系,南至籍山大道,西至太白大道,北至高压廊道;建设规模:用地面积***亩,计容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面积附表),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面积*****.**平方米(含人防****.*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栋研发用房(包含地下车库)、*栋混凝土厂房、*栋钢结构厂房、*栋展示中心、*栋混凝土仓库、*栋辅助用房、*栋配套物管用房、*栋宿舍楼、* 栋门卫及室外配套等。
招商期内中标人需负责引入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及招商要求的招商对象租赁产业园区内的标准厂房(*-**#厂房,合计建筑面积******.**平米),并负责招商运营期内园区物业管理服务(具体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项目合同估算价: *********.**元 (最高投标限价)。
*.项目资金来源: 政府性资金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至少完成一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新建项目;*、至少完成一项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厂房招商运营项目。
注:业绩*提供资料:*.*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如单项合同中包含多个单体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单体时间为准)为准,原件中标后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
*.*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均认可。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业绩*提供资料: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招商运营合同、主管部门履约良好证明材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履约完成时间为准;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 (专业及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无 。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家。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要求,本项目报名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报名,其他联合体成员资质及联合体协议书需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只接受牵头人递交;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须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须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本条不作要求。
*.其他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将签约合同价的 ** %(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为 ** %)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
(*)其他要求: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年**月**日**:**。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s://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www.ahtba.org.cn)、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hsggzy.wuhu.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名称: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南陵县籍山镇经济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项主任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苏柏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座**楼****室
联系人:姜超
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南陵县公管局
地址: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南陵县籍山西路与龙池路交叉口西北角)西侧二号*楼
电话:****-*******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技术咨询)。
九、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告第八条中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注册事项
*.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
*.潜在投标人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