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济河道立交桥(涉铁部分)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
天津
2023-11-02
发布时间2023-11-02 招标类型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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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普济河道立交桥(涉铁部分)维修工程 已由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普济河道立交桥维修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津城管计【****】**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普济河道立交位于天津市北辰区,上跨铁路南仓站。普济河道立交分为老桥部分和快速路两大部分。主线桥南侧半幅为老桥部分,于****年建成。主线桥北侧半幅及匝道为快速路部分,于****年建成。老桥第**~**孔(新桥第**~**孔)跨越南仓上行到场,老桥第**孔(新桥第**孔)上跨南仓站修线,老桥第**孔(新桥第**孔)上跨第六迁出线,老桥第**~**孔(新桥第**~**孔)跨越南仓下行编尾场,老桥第**~**孔(新桥第**孔)分别跨南仓城际上联、京沪津山上行、津山下行、京沪下行,老桥第**~**孔(新桥第**~**孔及D匝道第**孔)跨越南仓城际高速联上行、南仓城际高速联下行、京沪三线、京津城际上行、京津城际下行,E匝道第**~**孔及F匝道第**、**孔分别跨越北环铁路上行线、北环铁路下行线。涉铁跨梁体耐久性病害较为严重,此次维修包括更换梁体、新建盖梁、耐久性病害维修等内容。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次招标项目分为 * 个标段,其中:

本工程主要对普济河道立交进行维修,包括更换梁体、新建盖梁、耐久性病害维修等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计划施工工期:

***日历天(即:****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过一项合同额不少于****万元的市政桥梁上跨(或下穿)铁路工程或一项合同额不少于****万元的公路桥梁上跨(或下穿)铁路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

*.*其他要求

*.*.*信誉要求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

(*)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规定的其他被限制投标的范围。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人员要求:

①正项目经理:*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加以承诺。作为正项目经理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过一项合同额不少于****万元的市政桥梁上跨(或下穿)铁路工程或一项合同额不少于****万元的公路桥梁上跨(或下穿)铁路工程的施工业绩。

全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全部实行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电子注册证书需建造师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且需符合为全面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 **** ) ** 号的相关要求。

②副项目经理(主管安全副经理):*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铁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由投标人任命并出具任命书。作为正项目经理或副项目经理,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过一项合同额不少于****万元的市政桥梁上跨(或下穿)铁路工程或一项合同额不少于****万元的公路桥梁上跨(或下穿)铁路工程的施工业绩。

③施工管理负责人:*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铁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由投标人任命并出具任命书。作为正项目经理或副项目经理或施工管理负责人,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过一项合同额不少于****万元的市政桥梁上跨(或下穿)铁路工程或一项合同额不少于****万元的公路桥梁上跨(或下穿)铁路工程的施工业绩。

④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名,市政工程或铁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及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加以承诺;作为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程师,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过一项合同额不少于****万元的市政桥梁上跨(或下穿)铁路工程或一项合同额不少于****万元的公路桥梁上跨(或下穿)铁路工程的施工业绩。

以上人员(除要求可以兼任外)不得互相兼任。

⑤其他人员要求: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对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相关规定,组建施工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出具任命文件。

*.*.*财务要求:附****-****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 日至 **** **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至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号万泰大厦**层)获取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 ** ** 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第五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zsp.tj.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受理系统)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于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受理系统)进行报名确认。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号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号万泰大厦**层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于海生 联 系 人: 郝文杰、张勇、吕玥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gc@tjbd***.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账 号: / 账 号: ******************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实名投诉。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 性负责。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于海生, 电话:********,传真:/。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 *** 号。

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受理负责人:张立潮,电话:********,传真:********。受理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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