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石包城乡职工宿舍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信息
甘肃
2023-10-24
发布时间2023-10-24 招标类型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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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肃北县石包城乡职工宿舍维修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肃北县石包城乡职工宿舍维修改造工程已由肃北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肃发改批字【****】***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通过县级财政资金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石包城乡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石包城乡西泉西区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规模:将石包城乡安监站和石包城乡牧农服务中心的**间闲置房屋进行改造,改造为标准单人间,配备相应生活设施;对公共卫生间、洗衣房等进行改造翻新;对原有给排水管道进行改造等。

*.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期:**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资金来源:建设资金通过县级财政资金解决

三、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承建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请投标申请人于****年**月**日起(法定公休、节假日不除外)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投标信息登记表获取方式:各投标申请人须通过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填报企业信息、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甘建建〔****〕**号》要求,“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实行企业承诺制,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中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监管系统里填报并承诺的人员信息一致,招标申请监管部门对填报信息不再审核确认。”申请人在登记成功后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和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一份,格式后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在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本次开标使用“交易通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查看。

*、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人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投标人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线上开标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网站地址:https://www.ggzyjypt.com.cn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石包城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凯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石包城乡

地址

肃北县党城湾镇博伦小区五号楼下门店

邮编

******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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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陈玉和

联系人

张宝林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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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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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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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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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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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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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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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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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工程招投标事务中心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凯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 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

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保证不提供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含社保证明)、证照、证件、业绩或谎报相关信息。

*.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