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及周边配套建设与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本项目莘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及周边配套建设与提升工程(监理)已由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莘行审投资【****】**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莘县物环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liaocheng.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其它事项说明 *、招标文件下载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与建设工程科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文件下载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下载文件结束前网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下载招标文件,责任自负。 *、投标企业如遇招投标业务系统及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问题请咨询 ***-***-****,软件 技术支持:***********、***********。 八、联系方式(异议受理联系方式)
九、特别说明: *、招标文件一经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通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 *、各投标人按标段在系统内分别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文件格式为.lczf)。招标文件获取后,各标段生成各自独立的保证金虚拟账号,投标人须按各标段生成的虚拟账号分别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保证金可采取保函等方式进行。 *、电子招投标有关注意事项等投标企业需注意事项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工程投标指南》。 *、对于需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工程类项目,在开标前可以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随时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与系统内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可采用现金(转账或汇款形式)、保证保险、银行保函任一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可直接在中心网站首页电子保单(保函)栏目申领电子保函,务必在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详见中心网站《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电子保函(保单)服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https://ggzyjy.liaocheng.gov.cn/lcggzy/tzgg/********/f*e*ebed-c***-***b-a**e-**dbbb*****d.html)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人开标前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投标。具体详见《聊城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如有疑问,请咨询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维护办公室****-*******,咨询服务热线**********。如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完成签到、解密工作的,责任自负。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项目的投标人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在系统内获取招标文件标书,投标文件依然按招标文件中联合体的要求制作,并将评审所需的证件、业绩、奖项等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开通在线异议投诉功能,鉴于本项目采取电子评标方式开展,投标人如需采取异议或投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的,应在线进行。请投标人按照市住建局《关于印发投诉处理流程及异议函等格式文件的通知》(网址链接:https://zjj.liaocheng.gov.cn/zcfg/xzgfxwjql/******/t********_*******.html)要求依法依规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向项目监督机构在线进行投诉。投标人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一图读懂投标人在线异议投诉”栏目查看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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