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E***************V****** | |||||||||||||||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贵州省福泉磷肥厂有限公司原址场地修复工程已由 福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福发改窗口〔****〕*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贵州兴泉环境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比例:***.*%,非政府投资比例:*.*%。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福泉市龙昌镇 。 | |||||||||||||||
*.* 建设规模:本项目修复污染土壤约 *****.** m*、修复Ⅱ类固废约****.** m*、处置废水约**** m*、处置底泥 ****.** m*、场地平整约 *****.** m*。 | |||||||||||||||
*.* 合同估算价:*******.**元。 | |||||||||||||||
*.* 计划工期:*** 天。 | |||||||||||||||
*.*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贵州省一张网平台: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零元,售后不退。 |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贵州省一张网平台: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本项目不接受不见面开标。 | |||||||||||||||
*.*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上发布。 | |||||||||||||||
*.其他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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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 |
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金山办事处金钟路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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