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凤城市未利用地开发项目已由丹东市农业农村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凤城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凤城市未利用地开发项目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已完成规划设计工作,建设规模***.****公顷(合****亩),共***个地块,分布在**个镇,建设内容包括平整、客土、施肥,与周边耕地集中连片,同时提高配套设施标准,如田间道路、灌排设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凤城市**个乡镇。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 质量标准:合格。 *. 投标保证金:*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财务状况及信誉优良。 *.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存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谢绝报名)。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以查询从业人员的实名制。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无《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第四条规定的八种情形的相关联企业的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及相关事宜 *.领取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办公时间: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超出此期限,一律谢绝领取。 *.领取地点:凤城市石桥路**号凤城市新东方大厦四楼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文件人民币***.**元,文件售后不退。 五、领取招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的相关资料: *.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上述材料复印件一份、加盖红色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凤城市石桥路**号凤城市新东方大厦四楼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共计***日历天。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城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凤山路**-** 联系人及电话:赫主任 ****-******* 招标代理单位: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号中联大酒店院内停车场 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