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新安路雨污管网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新沂市城市排水管网建设及提质增效工程已由新沂市经济发展局以新经发投资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沂市新安路雨污管网建设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工程概况
*.*.*建设地点:新沂市新安路(新华路-臧圩河段);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范围为新沂市新安路雨污管网建设工程;
*.*.*合同估算价:约****万元;
*.*.*工期要求: *** 日历天。
*.*招标范围:新沂市新安路雨污管网建设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道路、雨污水管网、绿化、亮化等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年的。
*.*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的情形。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 徐 州 ”或 “ 信 用 江 苏 ” 网 站 公 示 (“ 信 用 徐 州 ” 公 示 地 址 :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 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 地址: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投标单位使用的信用报告应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章”(备案地点:新沂市市府路 ** 号经济发展局信用办,咨 询电话 ****-********)。经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投标 保证金”模块,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号)。
*.*根据《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第*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招标文件要求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数字人民币(必须从投标人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缴纳)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
*.*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叁拾肆万元整
收款人: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开户账号:*****************-********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 投标人采用数字人民币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开通投标人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收款方的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数字人民币收款方信息如下:
数字人民币钱包ID:****************
数字人民币钱包名称: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数字人民币钱包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 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投标人采用数字人民币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不计息)。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 ** 时 ** 分;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s://***.*.***.***/xzhynew/);
*.* 投标截止时间为:****年 ** 月 ** 日 ** 时 ** 分。
*.*本次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需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s://***.*.***.***/xzhynew/)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并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s://***.*.***.***/xzhynew/)。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s://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s://ggzy.zwb.xz.gov.cn) 上发布。
**.其他
招 标 人:新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沂市建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沂市市府路**号 地 址:新沂市建委综合楼*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王 萌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 电 话:****-********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