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滤过机、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N****************
项目名称:血液滤过机、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培训并进入试运行,正常运行*个月后组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时,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厂商或其授权的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具有授权权限的总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齐全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相关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宜宾市叙州区黑塔路**号(公服集团***室)
开标地点:宜宾市叙州区黑塔路**号(公服集团***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项目已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要求完成需求审查(论证);
*.本项目采购实施计划备案编号:********************[****]*****;
*.本项目采购实施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长宁县财政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宜宾市长宁镇竹都大道二段**号。
名称:长宁县人民医院
地址:长宁镇竹海路三段**号
联系方式:***********
名称:宜宾市公服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黑塔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
宜宾市公服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