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中医院迁建项目消毒供应中心、病理科装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中医院迁建项目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以通行审批【****】***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中医院,集中建设单位为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为南通鸿越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招标人为南通鸿越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及医院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医院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通市中医院迁建项目消毒供应中心、病理科装修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孩儿巷北路*号。
*.*.*建设规模:供应室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病理科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约***万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 **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竣工日期:****年 ** 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质量要求: 合格。
*.*招标范围:*号楼消毒供应中心及*号楼病理科装修及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同时具备以下(*)和(*)的资质: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投标人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内)。
特别提醒:本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文件要求执行。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R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 ****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人民币***万元(含)及以上的医疗类消毒供应室或病理科或手术室装修工程施工业绩,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如竣工验收证明上未体现竣工验收日期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可。金额和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和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
(*)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联合体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仅认定投标人作为牵头人在该项目中承担医疗类消毒供应室或病理科或手术室装修工程施工业绩部分、且本项目拟派负责人在该项目中担任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如投标人独立(非联合体形式)承担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医疗类消毒供应室或病理科或手术室装修工程施工业绩部分、且本项目拟派负责人在该项目中担任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包含在工程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医疗类消毒供应室或病理科或手术室装修工程施工业绩部分不予认可;如工程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医疗类消毒供应室或病理科或手术室装修工程施工作为专业工程暂估价单独招标分包且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认可该分包单位业绩,如为分包单位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须有主要参建单位(至少包含施工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盖章。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所有成员单位的对应资质需满足该要求)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的情形。
*.*根据苏清办【****】*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的本单位正式员工。
本项目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工程款由招标人支付给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自行结算。
若为联合体投标,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B.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D.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E.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定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F.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承担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招标项目相应专业工作的能力。共同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G.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及各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特别提醒: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南通鸿越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包牵头单位)
地址: 南通高新区新世纪大道****号锦绣广场九楼
联系人: 恽佳伟
联系电话:***********
招标人名称: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包联合体成员单位)
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经济开发区三鸿路*号数字大厦**楼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名称: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
联系人:杨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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