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新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考场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
山东
2023-09-07
发布时间2023-09-07 招标类型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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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新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考场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新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考场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新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考试场地建设施工考试系统采购、考试车辆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XT-GC-********-**;

*.*项目名称:新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考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新泰市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借助原车管所现有场地进行改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按通知要求采购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采购考试车辆**辆,其中手动挡汽车*辆、自动挡汽车*辆,车辆标准符合新事发【****】**号《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及操作流程》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年**月**日前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签发的日期为准);

*.*质量目标: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三个标段,一标段:考试场地建设二标段:考试系统采购,三标段:考试车辆采购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三标段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均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公告时间:自******日起至*******日;

*.*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的递交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称:新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新泰市沈家庄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号

邮编:******

联系人:刘志伟

电话:****-*******

电子邮箱:sdjwgl@***.com

*.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书面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志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