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受辽宁广播电视集团(辽宁广播电视台)委托,对辽宁广播电视集团(台)广播电视新媒体基础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号演播室灯光设备及播音主持人化妆设施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辽宁广播电视集团(台)广播电视新媒体基础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号演播室灯光设备及播音主持人化妆设施设备; *、招标单位:辽宁广播电视集团(辽宁广播电视台); *、建设地点: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号; *、建设内容:*号演播室灯光设备及播音主持人化妆设施设备(具体详见技术参数)。 *、资金来源:由省本级基本建设投资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交货时间: 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年**月**日内完成整体项目设备安装调试服务工作,具体交付时间由招标方指定,具体安装调试时间由招标方指定; *、交货地点:辽宁广播电视集团(辽宁广播电视台); *、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估算价:***.*万元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方具备供货及相关服务能力,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主要设备产品(灯光设备)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现场领取或邮件领取(syhygs@***.com)。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至 **:**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办理文件领取事宜。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主题为所报项目名称、开具发票信息,并附招标文件费用电汇截图。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其他要求: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人将对项目情况自行充分了解,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四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广播电视集团(辽宁广播电视台)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号 联系人:李晓颖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号*门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 号:**** **** **** **** *** 联系人:宋继尧 异议联系人:宋继尧 异议联系人电话:***-******** 公告发布网站: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注:本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开标时间、地点以招标文件前附表中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