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肃州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
招标信息
甘肃
2023-09-01
发布时间2023-09-01 招标类型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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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肃州区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肃州区****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 招标公告

肃州区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肃州区****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经酒泉市农业农村局酒农发〔****〕***号、***号、***号、***号、***号文件批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肃州区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肃州区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肃州区****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

二、招标项目编号:jqqt***************

三、项目建设单位:肃州区农业农村局

四、建设性质:新建、改造提升

五、建设期限:********日前竣工

六、建设地点:肃州区

七、建设内容:本项目招标控制限价:*********.**元建设高标准农田*.**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林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等。 其中:(*)总寨镇沙格村建设高标准农田****亩(新建面积****亩,改造提升面积****亩);(*)金佛寺镇新建队农场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全部为其他高标准;(*)三墩镇仰沟村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全部为其他高标准;(*)下河清镇紫金村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全部为高效节水;(*)上坝镇建设高标准农田*****亩(旧墩村****亩,全部为高效节水;上红村*****亩,全部为其他高标准)(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八、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

计划完工日期:********日

计划工期:***日历天

九、资金来源:中央投资、省级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以及区属国有公司融资

十、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十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承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人)、质检员(*人)、安全员(*人)、资料员(*人)、材料员(*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不得有在建项目,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班子成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月至*****月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凭证,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 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必须提供退休证书。

*.投标人提供*****月至*****月企业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

*.投标人近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需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承诺书模板可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各投标企业自行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原件的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同时,被列入“限制参与招投标企业名单”中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近一年来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且未受到行政部门处罚。

*.投标人无涉黑涉恶及违法犯罪记录。

*.凡由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禁止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在期限内的单位(企业)、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政府采购网公告认定的有串通投标违法行为及不良记录名单内的按规定限制投标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施工投标。

**.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 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本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十二、投标人须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企业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菜单中进行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企业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综合电子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各投标企业须在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官网下载中心下载制作工具使用CA证书登录制作,具体操作请咨询技术服务人员。

*.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 酒泉市电子开标评标平台”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下载《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不能成功上传的,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十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于****年**—****年**日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gzyjypt.com.cn/)投标登记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单位需先在酒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gzyjypt.com.cn/)上注册,方可参与。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递交:

投标单位备案成功后于****年**日下午**:**时之前,将《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一式四份及《投标单位诚信承诺书》一式四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纸质版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宝泉西路**号天福园*幢*单元*-*号***室),否则不予受理。

递交方式如下:

(*)现场递交

(*)邮寄(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宝泉西路**号天福园*幢*单元*-*号***室,联系人:李晓燕,联系电话:***********,邮寄时须在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背面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并将快递单号发送至邮箱:*********@qq.com,(邮箱发送快递单号时请备注企业名称)因快递导致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无法按时送达所造成的后果,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注:以上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由代理公司统一收取提交盖章后,各投标人领取装入投标文件内。

十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时间:****年***日上午****分

地点:本项目施工招标的开评标活动通过“酒泉市电子开标评标平台”进行,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通过网络在“酒泉市电子开标评标平台”线上递交。具体操作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十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ggzyjypt.com.cn/)。

十六、投标人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说明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需要提供纸质版原件,所有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的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做入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对其所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施工招标结束后资质原件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代理公司或招标单位反映。

*.资格证明材料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如有虚假,投标人将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招标人将在施工招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企业信息、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等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一经发现虚假,取消候选人或中标资格,并报告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

十七、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招标人:肃州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史天银

联系电话:***********

址:酒泉市肃州区东大街 ** 号

招标代理机构: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晓燕

联系电话:***********

址:酒泉市肃州区宝泉西路**号天福园*幢*单元*-*号***室

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肃州区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肃州区****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企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施工员

质检员

安全员

资料员

材料员

(盖章)

月 日

(盖章)

月 日

注:*.本表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必须与证件原件和投标文件内的人员信息一致,提供不全或与本表内信息不一致,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本表由投标单位自行填写,必须为机打原样,手工填写无效、与本表不一致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 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建造师)在本项目投标及实施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

*.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中标公示期间积极响应及配合甲方的工作,将投标所用的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招标单位核对。

**.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