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葫芦岛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已经由辽宁省·葫芦岛市·葫芦岛市备案。以葫发改审发[****]**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葫芦岛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二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龙港区市城区部分
*.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本公告共划分为*个标段 *.工期要求:****年**月**日 开工至 ****年**月**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它要求:
*.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领取时间:****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
*.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六、其他说明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九、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