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大石桥市****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示范村(二期)项目,已由营口市财政局、营口市农业农村局(营财改[****]***号)批准建设,业主为大石桥市财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大石桥市****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示范村(二期)项目。 标段名称:大石桥市****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示范村(二期)项目(一标段:黄土岭镇、周家镇、汤池镇) (*)项目内容:大石桥市****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示范村(二期)项目(一标段:黄土岭镇、周家镇、汤池镇)。包括路边沟、文化广场、长城矮墙、村部广场地面改造、村部广场防腐木廊架等景观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计划工期****年*月** 日至****年**月**日(**日历日)(实际以发包人与中标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建设地点:大石桥市汤池镇汤卞新村、周家镇青寨子村、黄土岭镇黄土岭村。 (*)项目估算价:***.**万元。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同履约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单位,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该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请于****年*月** 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qq.com)或带至招标代理公司(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号)获取招标文件,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LNGX-*******+投标单位名称”,并在邮箱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与代理机构电话联系确认,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扫描件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不作为通过资格审查的依据。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大石桥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石桥市二高街*号源源水务二楼)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投标保证金:*.**万元(人民币)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石桥市财政局 地 址:大石桥市二高街*号 联 系 人:胡女士 电 话:****-******* 代理单位: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号 联 系 人:邰文婧、杨盼盼 电 话:****-*******/*** 异议联系人:胡女士 异议联系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