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山区虎山镇东潘家村渔港地磅经营权 拍卖公告 受委托,山东坤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定于****年*月*日*:**在日照市岚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虎山镇分中心举行租赁权拍卖会,公开拍卖以下标的,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位于虎山镇东潘渔港,***吨地磅一个,使用期限两年,起拍价为*****元/年,竞拍保证金*万元。 二、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自行咨询看样。 三、特别说明: *、本次拍卖以实物现状拍卖,标的以展示期间看到的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拍卖成交后,租赁权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转为租赁履约保证金,期满时无违约行为则全额无息退还;若买受人有违约行为,虎山镇东潘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处置履约保证金且同时单方解除合同。 *、使用过程中,买受人应杜绝车辆超载、超速,严禁野蛮过磅,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故障和损坏由买受人承担一切费用。 *、使用过程中,买受人负责磅秤的计量校正、维修和保养工作,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使用期间,买受人不得擅自拆解、变更地磅用途,必须保持地磅原有面貌,若须小范围整修调理,应事先告知虎山镇东潘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经营使用期间,如遇政府性征用需拆解搬迁地磅,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当年实际租赁日结算,买受人不得索要任何其他补偿。 *、其他具体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且合同中未尽事宜买受人与虎山镇东潘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行协商解决,有意者请在报名前自行咨询虎山镇东潘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李健:***********)。 四、竞买手续办理: *、自公告之日起,有意竞买者须在****年*月*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竞买保证金*万元以网银转账方式(禁止使用现金转入账户)缴至山东坤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开户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路支行,户名:山东坤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账号:******************),转账时须注明项目名称“东潘家村渔港地磅经营权竞拍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缴纳人必须与报名竞买人名称一致,未按以上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 *、竞买人请于拍卖会当日****年*月*日*:**前,携带报名材料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票据到日照市岚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虎山镇分中心办理竞买手续。 *、报名所需材料:(*)自然人报名: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报名: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银行出具的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日照市岚山区玉泉二路**号 山东坤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